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翻译模板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民办教育发展的历史变迁与反思 精选文档
日期:2023-03-11 12:39:36 / 人气: 1539 / 发布者:成都翻译公司
的发展历程、办学经验,非常有意义。创办的教会大学,从而确立了教育由国家某办理的体制。随着这项工作的完成,民办教育在中国土地上消失。励民办教育大发展中也对民办教育进行了规范管理。达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基本格局。民办教育中政府的管理职能和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利为目的”,允许举办者从办学结余中取得一定的回报。在办学许可证上注明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新中国成立60年来民办教育发展的历史变迁与思考 [项目] 本文为《改革开放30年中国教育变迁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08SJD8800038) 民办教育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无论是我们熟悉的孔子私立学校,宋代书院,还是现代教会学校,都构成了民办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古今教育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翻译模板,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新中国成立后,民办民办学校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中逐渐消失。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后,它们才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在过去的60年里,私立教育已经消失了。中国的发展和繁荣,深刻影响了中国教育的发展。因此,回顾和总结60年来民办教育的发展历程和办学经验是非常有意义的。民办教育在快速发展后如何继续发挥教育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也是一个值得我们反思的问题。一、民办学校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传统社会中发展和消失。民办学校与官办学校构成互补的教育体系,繁荣昌盛,形成了我国非常悠久的教育历史传统。其办学业绩和影响力在某些阶段甚至超过了官校。这种格局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据新中国成立前的统计,教会和私立学校的数量甚至占到了中国近代教育的一半。
这所规模宏大的民办学校对我国文化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无论春秋战国时期民办学校的发展都促进了我国学术文化的发展。. 争论的仍然是宋代书院、现代教会学校和私立学校。办学和学术交流的成果体现了民办学校的发展对我国文化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其次,民办学校的发展弥补了官办学校的短板,起到了普及文化的作用。尤其是宋代以来,各种形式的私立学校,如乡村学校、寒假学校、免费学校、父权制、家校、社校、校堂、书店、校堂、书院、村校遍地开花,一大批知识分子热衷于推导社教。工作为普及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三,民办学校的发展使我国的传统教育理论呈现出非常发达的局面。中国传统教育理论非常发达,大部分来自私立学校的积累,尤其是蒙族教育和现代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然而,新中国成立后,民营发展的局面告一段落。新中国成立后,教育部开始改革旧的教育课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教学方法和制度建设,对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旧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0年20日,时任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全国学生联合会扩大执行委员会上作“改造旧教育,建设新教育”的报告,提出:“坚决、系统地并对旧的教育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和制度进行系统改革。
废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外国人创办的教会大学,建立了国家某教育的体制。随着这项工作的完成,民办教育在中国的土地上消失了。这种机械模仿前苏联的做法,切断了我国教育现代化的探索道路和先进经验。中国民办学校从春秋战国时期的出现到书院制度的建立,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民办教育理论,以西方教会学校和民办学校为基础的现代民办教育,在办学上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如燕京大学、苏州大学、辅仁大学、金陵大学等,但这些学校都在新中国。其成立后,无论是解散还是整合,都被人为地切断了民办学校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从此失去了自主发展的空间和价值取向。二、改革开放30年民办教育发展的历史变迁改革开放30年是民办教育恢复发展的30年,也是民办教育恢复发展的30年新中国成立60年来,民办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体系得到了真正的发展。民办学校走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被人为切断,从此失去了自主发展的空间和价值取向。二、改革开放30年民办教育发展的历史变迁改革开放30年是民办教育恢复发展的30年,也是民办教育恢复发展的30年新中国成立60年来,民办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体系得到了真正的发展。民办学校走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被人为切断,从此失去了自主发展的空间和价值取向。二、改革开放30年民办教育发展的历史变迁改革开放30年是民办教育恢复发展的30年,也是民办教育恢复发展的30年新中国成立60年来,民办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体系得到了真正的发展。
《民办教育规范化条例》的出台,是规范化管理阶段的标志和开端。198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地方政府要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离退休干部和知识分子、集体经济单位和个人,按照党和政府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积极主动地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鼓励地方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1987 年,国务院转发《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首次明确了民办教育的性质和地位:“社会力量是我国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教育的补充。” 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民办教育明显复苏。而发展,到1991年,仅民办大学(非学位)就达到了450所。
但总的来说,这个时期是民办教育的复苏阶段,才刚刚开始。国家民办教育的范围主要限于文化辅导和职业培训。这在1984年教育部转发的《北京市社会力量办学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民办教育“要举办各类职业技术文化补习班,课程设置与招生目标相匹配。尽可能开展在职人员培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师资培训、社会青年职业培训等。” 各种被称为高校的民办学校,其实只是自学的考试辅助机构。因此,就性质而言,它们还不是完全的高校,社会对它们的认识主要停留在对业余学费和收费的认识上。(二) 90年代民办教育空前发展。1990年代民办教育的发展有两个重要的时间点,一个是1999年,1992年。1992年:民办教育开始活跃起来1992年对中国改革开放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历史机遇。这一年,在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我国市场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为民办教育的生存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顺应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步伐,形成以国家办学为主、社会充分参与的多形式办学模式。这是国家政策的重大方向。
1992年,根据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当时的国家教委公布了《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基础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文化生活教育、资助高等教育都是教育的类型。随后,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首次明确提出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国家对民办教育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这一政策一出,为民办教育的后续发展定下了大胆发展的基调。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教育工作者进一步解放思想,全国办学热情高涨。据不完全统计,到1996年底,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4466所幼儿园中,民办幼儿园占13%;130.幼儿园在校学生3902万人,占幼儿园儿童总数4.的8%;民办小学1453所,占总数的22%;私立小学数量46. 322万所,占总数的34%;
民办高等教育具有学历学位证书颁发资格的学校有21所,在校生1.4万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试点机构4所,在校生5.1353万人;其他 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有1109所。其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翻译模板,面授教育机构1020所,在校教育机构89所。在108万学生中,面授学生57万人,函授学生51万人。我国民办教育不仅数量大幅增加,学校类型和发展规模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不再局限于以往补习班培训班的规模和水平,并开始扩展到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教育等等,这表明我们的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们社会主义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1999年:民办教育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如果说1992年,对于中国人来说,从太多的忧虑和沉重的负担中解放出来投身民办教育的热情,那么1999年高校扩招政策的出台,将民办教育的发展带入了加速发展的时代。发展。1999年,为实现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的目标,中国政府开始实施高校扩招政策。随着这项政策的变化,催生了公众积累的教育消费旺盛需求。由于政府资金困难,发展民办教育成为突破教育投资瓶颈的有力举措,得到了政策的支持,从而加快了发展步伐。
1999年1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控制社会力量举和约束的政策已被禁止。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高等教育机构只能召开非学历教育等月度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重申,“民办教育发展可以迈出更多步伐”,为社会力量介入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注入了动力。那年,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数量和规模上继续取得较大发展。据统计,全国有1277所民办高等学校和教育机构,在校生148.,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条件的学校增至37所,在校学生达到4. 10,000人:高等教育文凭考试试点机构370所,学生25. 80,000人;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1240所,在校学生118.40,000人。截至目前,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占我国高等教育机构总数(3182所)的39%,占学生总数(837.)的1% @> 3l 百万)在中国。4.1% . 2001年,国务院下发文件,将民办高校和职业院校的审批权下放到地方,进一步提高了民办高校发展的规模和速度。随着20世纪90年代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民办教育本身也经历了很多发展。新变化:一是民办教育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国家开始制定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的法律规定,在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同时,也对民办教育进行规范化管理。以1997年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为标志,民办教育逐步纳入国家规范管理。二是出现了私办助学和独立学院。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许多公立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纷纷利用自身的优质资源办起了民办学校,甚至部分地区的初中也完全转为民办学校。这种发展势头非常猛烈。到1998年,全国吸纳了一大批优质学生,师资力量雄厚。作为名校1000所改制的结果。同时,通过高额收费,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有了很大的改善,与普通公立学校形成了很大的反差。自1999年教育部批准首个独立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以来,公立大学二级民办独立学院逐步形成了在公立大学设立民办二级学院的热潮。截至2006年26日,据教育部统计,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17所。独立学院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改善本科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民办教育体系逐步完善。民办教育体系从第一阶段的补习性质开始,发展成为从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初中到大学的较为完整的民办教育体系。
这一事实可以充分说明,民办教育已经成为中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教育已基本形成以公办学校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格局。四是民办教育产业化趋势明显。一些有实力的民办学校成立教育集团进行经营管理,如上海协和教育集团、宁波万里教育集团、西安同仁教育集团、北京南洋教育管理集团等。(三)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的重大突破) 对于民办教育来说,2002年《促进法》的颁布是一件大事。它的出台体现了推动民办教育发展的重大突破,解决了困扰民办教育多年的几个核心问题:民办教育、民办学校的性质;产权和投资回报;私立学校师生的权利和地位;目的和角色状态。政府的管理职能与民办学校在民办教育中的行为。首先,《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教育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国家立法用于确认中国民办教育的地位。法律的性质和地位纠正了社会长期以来对民办教育的误解和严重歧视,保障民办教育发展。其次,《晋升法》规定,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确立民办学校、民办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师生与公办学校师生平等权利。
三是《促进法》对民办学校公益性和盈利性的新解读,维护了民办教育投资者的利益,成为*大亮点。《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教育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同时,规定中不再强调民办教育“不得营利”,允许主办方从学校余额中获得一定的回报。对于长期以来困扰民办教育和学者的产权问题,《促进法》还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对各种资产投入和学校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在其存续期间享有资产的合法管理和使用权。人民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办教育机构收取费用。这是以往政策法规的重大突破。表明国家保护民办教育作为投资管理学者的财产管理和使用权,承认办学投资回报,尊重投资管理学者拥有部分自有财产权。,并且渴望得到相应的回报,这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来办私立学校。,学者的办学热情。四是规范政府 s 在民办教育管理和民办学校行为方面的职能。对民办学校的资格、审批、校务委员会或董事会的职权、民办校长的职权、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民办教育的职责等作出规定。明确发起人和政府职能部门。法律责任。明确民办教育资助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法律责任。明确民办教育资助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法律责任。
这些规定意味着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依法管理民办教育事业,一切违法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民办教育的投资人、管理者也必须依法经营和管理民办学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使我国民办教育步入依法治教的轨道。《促进法》政策法规的重大突破,为民办学校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一切依法依规运行,有利于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三、 60年来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思考 1978年以后,在国民经济发展、改革开放、思想解放的大背景下,民办教育在数量和规模上都取得了快速发展。在这个从无到有、不断成长的过程中,民办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我国教育的整体格局及其对人们价值观的影响来看,民办教育另类存在的意义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首先,民办教育由公立学校形成在我国形成了多元化的学校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填补空缺”
在此过程中,民办教育在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缓解高等教育入学压力、满足社会多样化选择、推动教育体制改革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次,民办教育的探索为中国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思路。民办教育在主体、师资、资金来源等方面引入市场机制,为人们习以为常的某集中办学模式注入新活力。民办学校实行法人制和董事会制,可见与公办学校相比,民办学校更注重办学效率和投入产出。民办教育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动态的办学机制。这对于长期无限期运营的公立学校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刺激。有助于形成合理的区域教育竞争机制,促进区域教育的发展。发展。*后,民办教育的存在影响了人们的教育观念。民办教育走市场化运作的道路,让人们认识到教育具有产业属性。接受教育是一种投资和消费。个人通过接受教育,不仅提高了个人的文化素质和技能,而且提高和加强了劳动者。就业和工作收入。教育渗透了工业的气息,并且不再是过去纯粹的公共产品。人们逐渐学会从利益平衡中选择接受教育的方式和内容,考虑“这种投资划算,不划算”、“会得到什么样的收益”等问题,这就产生了增强了对教育质量的认识。在这个悄然变化的过程中,投资、消费、服务、质量、效率等市场经济的诸多概念逐渐进入了普通人的生活世界,并为人们所熟悉、接受和认可。并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形成。一个人可以。考虑到“这种投资划算不划算”、“会得到什么样的收益”等,更加强化了对教育质量的认识。在这个悄然变化的过程中,投资、消费、服务、质量、效率等市场经济的诸多概念逐渐进入了普通人的生活世界,并为人们所熟悉、接受和认可。并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形成。一个人可以。考虑到“这种投资划算不划算”、“会得到什么样的收益”等,更加强化了对教育质量的认识。在这个悄然变化的过程中,投资、消费、服务、质量、效率等市场经济的诸多概念逐渐进入了普通人的生活世界,并为人们所熟悉、接受和认可。并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形成。一个人可以。诸如投资、消费、服务、质量、效率等,逐渐进入了老百姓的生活世界,被人们所熟悉、接受和认可,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形成。一个人可以。诸如投资、消费、服务、质量、效率等,逐渐进入了老百姓的生活世界,被人们所熟悉、接受和认可,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形成。一个人可以。
这是教育的多重选择。教育的概念。30年来,我国民办教育进入了很好的发展时期。在看到这些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民办教育发展中的困难。纵观新中国成立后(主要是改革开放30年)民办教育的发展历程,由于管理政策限制和政策变化导致民办教育的尴尬局面主要有:良好的学生来源。我国教育的招生政策安排,历来以公办高校优先、民办高校为后的原则。在一年一度的高考中,民办高校第三批录取,即没有希望进入全国重点高校和普通高校的学生就读民办高校。生源质量难达预期,上大学难。民办大学无法与公立大学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平台。这是一个不公平的起点。政府对教育资源的政策偏向,主要是学生的分配,使得民办教育失去了与公办学校平等竞争的可能性。其次,教师的权利得不到平等对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私立学校教师与公立大学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实现真正的平等权利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在具体职称评定、科研、教学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以及教育管理部门在政策执行上的偏见和办学条件的制约民办高校专任教师比例、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研究生0.75%,无本科10.98%,专科生和本科生2年68%,大专院校本科生和本科生2年及以下0. 38%。在教师年龄结构中,30岁以下和61岁以上的教职工占比较大。这导致在人才流动过程中不愿意或不愿选择民办学校。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和不稳定,影响了民办大学的办学质量和学术内容。第三,社会对民办毕业生的待遇有差别。我国民办教育虽然走过了30年,但为教育普及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缓解适龄青年入学压力,但社会接受度还很低,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有”、“公有”是安全可靠的。“相当多的家长被紧跟市场需求的民办学校所吸引,但对“民办”二字并不看好。
此外,民办大学入学门槛低,导致社会对民办大学的偏见,认为民办大学学生素质不高,不愿招收。虽然《促进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在继续教育、就业、社会福利、参与先进选拔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学校同等、相近的权利。” 该单位仍表现出明显的歧视,民办高校学生的待遇无法与公办高校学生相比。. 四、民办学校合理回报的界定及经营尴尬 12月28日颁布的《促进法》,2002年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获得合理的回报。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不少民办学校在拿到办学许可时,选择了“不要求合理回报”。究其原因,就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运行取得了合理的回报。条例规定,民办教育投资者在获得办学许可时,必须明确是否要求合理回报。如果需要,学校许可证上会注明“需要合理回报”的私立学校。这一规定不得不让私立学校面临选择:资助者不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享受相当于公立学校的各种免税待遇,而资助者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则不得不面临征税。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民办教育投资者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选择了“不要求合理回报”。
这种情况的存在,显然将《促进法》的规定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也让民办学校面临“合理回报”的窘境。上述情况明显反映了我国民办教育政策的滞后性和多变性,不利于民办学校的生存。因此,对于民办教育而言,未来发展*重要的因素仍然是国家政策的合理性和稳定性。一是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完全平等,可以公平合理地竞争。二是政府的作用要明确,管好、放好。通过这种方式,民办教育在取得完全办学自主权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自行调整,发展壮大。相信民办教育在30年办学积累的基础上,也能再现中国历史上民办学校的辉煌。,根据【注】《中国民办教育史》(金仲明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一书中提供的一组数据可以说明问题:1947年,有207全国高校及以上,其中私立79所38.16%。1949年全国高等学校205所,其中私立81所(含外国教会创办的学校),占39. 占高校总数的5%。在一些地方,私立大学甚至比公立大学还要多。例如,西南地区解放初期,有公立和私立高等院校52所,其中公立19所,私立30所;上海有高等学校40所,其中民办30所,占75%;南京和武汉的公立和私立学院各有特色。占了一半。南京和武汉的公立和私立学院各有特色。占了一半。南京和武汉的公立和私立学院各有特色。占了一半。
不仅民办高校如此,民办中小学的数量也非常多。据统计,1945年,全国共有私立中小学和职业学校2152所,占当时学校总数的42. 4%。据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2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统计,全国解放区(除西南六省、西北三省外)共有民办中学1467所,占中学总数的48%;中学在校学生36.60,000余人,占学生总数的42%。北京、天津、天津五市统计 上海、南京、武汉:民办小学1452所,占小学总数的56%,民办小学生30.万人以上,占44%;共有439所私立中学 私立中学在校生超过13.6200万,占中学总数的73%。到1952年,全国共有私立中学1412所,教职工4万余人,学生1万余人3.,占全国中学在校生总数的26%以上;私立小学8925所。教职工5万余人,学生160万余人,占全国小学生总数的3%以上。1949年以前,在美国补贴控制下的旧中国中,21所接受国外补贴的教会大学全部共享。2/3; 1133所教会小学,其中约一半由美国津贴控制。金仲明,等。中国民办教育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252、260.教育部。独立学院名单(截至2006-05-26) EB/OL].cf ce/web/Li st/Info/ 200607/ 42. ht ml ,2006-05-26. 信息来源于郭建如的《市场营销与民办高等教育》高校组织管理特点。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上海教育科学院。2002中国民办教育绿皮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25.孙春龙.王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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